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衢院人〔2022〕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雁阵”人才计划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
1.遴选“三衢杰出人才”1名、“三衢领军人才”3名、“三衢拔尖人才”6名、“三衢青年英才”15名。
2.遴选学术领雁团队1个、学术鸿雁团队3个、学术雏雁团队5个。
申报“三衢杰出人才”“三衢领军人才”的人才,须作为团队负责人分别组建学术领雁团队和学术鸿雁团队。
学术团队包含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同等条件下,适当向教学团队倾斜。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遴选范围为校内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学校引进的年薪制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协议执行。遴选对象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四个相统一”,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
(二)身心健康,师德师风过硬,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基础理论扎实,对相关领域具有较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对学校的学科及专业发展具有引领和推动作用。
(四)系统熟练地讲授本科专业必修课,承担实践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良好。
(五)被聘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近五年业绩条件符合各类人才的任职条件要求。
各类业绩条件详见《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年龄和业绩时间截止于2022年1月1日。
三、遴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各类人才和团队遴选经教师个人申报、二级学院(部)推荐和学校遴选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申报。教师按要求如实填写《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申报表》(附件2、附件3)、《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佐证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部)。
2.二级学院(部)推荐。各二级学院(部)对照申报条件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佐证材料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符合申报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并排序后,报送人事处。
3.学校遴选。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进行评审,学校学术委员会评议确定入选对象,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公示、发文。
4.材料报送。电子材料:申报表(附件2、附件3)、汇总表(附件4)、佐证材料扫描件1份。纸质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汇总表及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请于3月14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将上述材料交至人事处,电子材料发送至叶阳梅钉钉(电话:8028731),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2.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个人申报表
3.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团队申报表
4.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7日
附件1.衢州学院关于印发《“雁阵”人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个人申报表.docx
附件3.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团队申报表.docx
附件4.衢州学院“雁阵”人才计划申报人选汇总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