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31号)文件要求,请申报人对照申报条件,按照相关要求报送材料至相应部门。各部门审核汇总后于2017年3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1)书面材料包括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一式5份)及附件报人事处师资科;(2)电子材料包括候选人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光盘、候选人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发至人事处石泽玮OA邮箱。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国家“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特支计划”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