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4/04/14浏览量:475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4〕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省151人才期满综合考评和培养成果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151人才培养期满综合考评

(一)考评对象

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09年后已从第三层次选拔为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此次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考评主要内容是: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4个方面。考评基本要求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弘扬科学精神和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

(三)考评程序

考评工作按照个人总结、所在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考评对象填写《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部门评价(工作单位已变动的,由现单位负责评价),经学校初审后,报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

2.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对考核材料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联席会议办公室;

3. 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果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4.符合综合考评要求的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四)报送材料

1.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每人1份。

二、省151人才培养成果统计

(一)统计对象和内容

2012年(含)之前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所有培养人员,自入选工程至今所做出的主要业绩成果。

(二)工作要求

1.2011年、2012年入选的培养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附件3),由各部门整理汇总;2010年(含)之前入选的培养人员业绩成果由各部门填写《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附件4)。

2.各部门对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情况,特别是省151人才工程新的十年实施意见出台以来的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与省151人才工程相衔接的人才培养工程制定实施情况;对省151人才工程人选的培养情况;省151人才发挥作用情况,突出总结他们在服务企业创新驱动和转型升级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以及对更好实施省151人才工程的意见建议。

(三)报送材料

1.各部门汇总后的《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附件3)、《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附件4),各1份;

2.各部门实施情况总结,1份。
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本次考评和统计工作,于4月21日前将附件纸质材料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电子稿发往OA系统刘黎邮箱,咨询电话:8015033。

附件:1.2014年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doc
          3.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一).doc
          4.浙江省151人才业绩成果表(二).doc
          5. 2009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doc
          6. 衢州学院历年入选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xls


人事处
201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