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根据《衢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二次修订)》(衢院人〔2017〕35号),《衢州学院关于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衢院人〔2022〕20号)等文件精神,拟在各学院(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的学院(单位)推荐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推荐组成员组建
各学院(单位)成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学生思政系列考核推荐组由学工部负责统一组建,实验、工程系列由申报人员所在学院考核推荐,其他系列考核推荐组由科研处负责协调组建),考核推荐组成员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专家及教师代表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成员名单经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推荐工作。
二、推荐规则
考核推荐组根据学校年度评聘计划、岗位任职条件,在全面考核竞聘对象的履职情况和业务水平、能力、素质的基础上推荐并排序,推荐结果报学校人事处。
三、推荐结果运用
推荐结果作为校评聘委员会评聘的参考依据之一。
四、材料提交
1.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考核推荐组成员名单纸质稿1份,学院盖章,电子稿发王辉浙政钉;
2.《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院(单位)考核推荐排序汇总表》纸质稿1份,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电子稿发王辉浙政钉;
3.《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鉴定+学院(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稿一式3份,双面打印;
4.《(个人投票)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院(单位)考核推荐排序表》学院留存备查。
请各学院(单位)于11月27日前完成学院(单位)推荐工作,提交相关材料。
2.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院(单位)考核推荐排序汇总表.doc
4.(个人投票)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学院(单位)考核推荐排序表.doc
人事处
2023年1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