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衢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二次修订)》(衢院人〔2017〕35号)、《衢州学院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补充意见》(衢院人〔2021〕15号)等文件精神,拟在各学院(部门)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述职民意测评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述职对象及述职内容要求
(一)述职对象
申报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含转评人员);
(二)述职内容要求
述职对象在述职过程中须对其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中的论文等业绩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截止时间
各学院(部门)应在11月5日前完成述职民意测评工作,测评结果报人事处备案。
三、评议组组成
评议组成员由本学院(部门)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
四、评议规则
评议组成员依据述职人的综合考核表、同行专家评议结果、述职报告、答辩等情况进行评议。在评议表中填写“推荐”或“不推荐”意见,并对述职人员进行排序。推荐人数不设上限。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
五、测评结果运用
测评结果作为学校当年度评聘指标控制和各单位推荐的参考依据。
附件: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人员述职民意测评推荐表
附件:2021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资格人员述职民意测评推荐表.doc
人事处
2021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