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全日制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开展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
申请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且须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人员
二、报到
5月29日(周六)上午8:20至候考室
三、地点
候考室:教1-201
测试室:教1-202
四、测试流程
8:20,测试人员到达候考室,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放至指定位置,提交课程教材(教材内不得有标记)。抽签决定测试顺序。
8:25,专家指定测试内容(教材某章节内容)。
8:30,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告知测试人员测试内容。测试人员开始备课,编写教案(测试结束后须提交)。备课时间2小时,备课内容为一学时(45分钟)教学内容。
10:30,按抽签顺序开始测试。测试人员在进入测试室后将教案交给专家。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具体由专家决定,测试结束后回答专家提问。
五、其他要求
1.测试环境为普通教室,如有需要可自带教具,不使用多媒体。
2.测试人员自8:20进入候考室后不得离场,直至本人测试结束。
人事处
2021年5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