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计划数确定办法

发布单位:人事处编辑:发布日期:2019/11/01浏览量:1346

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计划数确定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计划数的确定,根据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要严把质量关”的文件精神、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自主评聘历年通过率控制情况,结合分析今后几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空缺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对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年度计划数的确定作以下规定:

一、按全校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员数的75%,确定当年正高评聘计划数,申报人员数≤5,四舍五入取整;申报人员数≥6,不保留小数点取整。(转评人员不计入基数,指标另列)

二、按全校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员数的75%,确定当年副高评聘计划数,申报人员数≤10,四舍五入取整;申报人员数≥11,不保留小数点取整。(转评人员不计入基数,指标另列)

三、按全校符合申报资格的申报人员数的90%,确定当年中级评聘计划数,四舍五入取整。(转评人员不计入基数,指标另列)

(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学生思政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计划数按上述办法测算并单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