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衢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评选的通知》(衢委人才办〔201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工业(理工)类、数字经济产业类和技能类(详见附件1)共3人(含青年拔尖人才1人)。
二、推荐程序
(一)学院推荐。在个人申报基础上,各学院向学校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选。推荐人选材料经学院审核后报人事处师资科;
(二)职能部门审核。人事处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校评审;
(四)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推荐人选。
三、表彰奖励
最终入选人员由市委、市政府公布表彰,授予人才称号,并给予衢州市拔尖人才一次性3万元、衢州市青年拔尖人才一次性1万元奖励。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员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2),并附佐证材料。所在单位核对无误后,于9月6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石泽玮钉钉。
附件1:关于开展衢州市第七届拔尖人才(青年拔尖人才)评选的通知
附件2:申报表、汇总表
人事处 2019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