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学院首批拟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材料公示

发布单位:人事处编辑:发布日期:2018/12/21浏览量:439

经个人自主申报、申报材料审查、“应用型人才培养有效课堂认证”、专业类评议组评议等环节,学校组建的“双师双能型”教师专家评议委员会20181220评审通过,拟认定苏国栋等10人为我校首批“双师双能型”教师,颁发“双师双能型”教师证书,证书有效期5年,兑现有关待遇。现对拟认定人员名单及材料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拟认定教师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置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2.公示时间:从1221起到1228止,共5个工作日。

3.受理电话:人    处:80151838015033

纪检监察室:8015232

4通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人事处。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1. 衢州学院首批拟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名单

      2. 衢州学院首批拟认定“双师双能型”教师申请表(见信息门户系统)

 

 

           人事处

 2018年12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