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科〔2017〕73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省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请推荐申报创新团队的学院于11月27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科,相应电子稿发送至人事处石泽玮OA邮箱,联系电话:0570-8015033。
人事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