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访问工程师)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高校访问学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申报国内访问学者进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的教师,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45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且具硕士及以上学位。 二、推荐类别 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本科高校参访导师除武汉中心(http://cce.whu.edu.cn/sons/szpx/chaxun/)提供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具有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的硕士点学科导师。 三、材料上报要求 请各部门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1份)、《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和近三年主持(或第一作者)的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入选各类人才)情况佐证材料1套(须部门审核盖章)于2017年5月26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相应电子稿发至人事处石泽玮OA邮箱(联系电话:8015033)。
人事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