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工程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的通知》(衢经信政〔2015〕128号)、《衢州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办法》(衢院人〔2014〕2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个人自主申请,学院(单位)审查,学校职能部门审核,拟推荐尤婷同志参加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兼评)校外评审。现对其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若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材料有异议,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处、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公示时间:从7月10日起到7月16日止,共7天。
4.受理电话:人 事 处:8015183
纪检监察室:8015232
5.通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人事处。
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78号衢州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推荐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详见OA)
衢州学院人事处
201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