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呈报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科技项目(课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5/01/30浏览量:505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呈报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科技项目(课题)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1510)精神,现就做好科技项目(课题)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课题)呈报对象

    201412月入选的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

二、项目(课题)数要求

2014年入选的理工、农业、企业、卫生学科培养人员在五年内完成一个及以上项目;教育、社科、服务业学科培养人员在5年内完成2个及以上课题。

三、相关政策和要求

根据《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实施办法》(衢市人才[2012]4号)规定:115人才在培养期间要进行中期和周期考核,中期考核主要考核项目(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考核合格的,由当地财政分别发给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2万元、1万元、0.4万元人才津贴。五年培养期满周期考核,考核内容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入选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师带徒和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经考核合格的,由当地财政分别发给第一、二、三层次培养人员3万元、1.5万元、0.6万元人才津贴。

115人才入选人员报送的项目(课题)要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培养人员岗位、专业情况,注重项目(课题)的实用性。项目(课题)原则上要求培养人员自己主持,如是参与的,必须是项目(课题)组骨干成员,排名前三。

四、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学院(部门)认真组织培养人员的科技项目(课题)推荐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于310日前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304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刘黎OA邮箱。

(一)《衢州市115人才项目(课题)计划表》(一式3份),一表一项目(课题)(见附件1);

(二)《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科技项目(课题)汇总表》(见附件2)。

咨询电话:8015033

附件:1.  衢州市115人才项目(课题)计划表.doc

     2.  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科技项目(课题)汇总表.doc     

       3.  2014年入选衢州市“115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名单.xls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