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行政各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98号)转发给你们,如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请部门组织推荐,并于6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三楼312办公室),相应电子稿发送至OA邮箱刘黎处。
咨询电话:0570-8015033。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4年6月4日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98号)转发给你们,如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请部门组织推荐,并于6月10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三楼312办公室),相应电子稿发送至OA邮箱刘黎处。
咨询电话:0570-8015033。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特级专家等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