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63号)精神, 现就开展2014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人选指标
衢州市的推荐指标数为2名。
三、申报材料
请各学院、部门(单位)根据选拔条件,组织开展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5月9日前,报送下列纸质材料到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312办公室),相应电子稿发送至刘黎OA邮箱。
(一)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1份。
(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及申报附件材料各1份。
(三)人选数据库文件1份。新版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软件及个人信息采集工具(也适用高技能人才)可在www.zhichen.com.cn下载。
咨询电话:8015033。
附件:1.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xls
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