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99号)转发给你们,如有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请部门组织推荐,并于4月3日前将附件2材料上报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三楼312办公室),相应电子稿发送至OA邮箱葛林波处。
咨询电话:0570-8015033。
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doc
2. _____学院申报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