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马晓丽教授荣获浙江省“高校优秀教师”称号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2/10/26浏览量:608

 

10月25日,浙江省首届“高校优秀教师”表彰大会在杭州举行。省委副书记、省长夏宝龙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校长胡伟、人事处负责人参加了表彰大会。我校马晓丽教授作为100位“高校优秀教师”之一,获得浙江省政府的表彰。

夏宝龙在讲话中指出,教师是办好高等教育最重要的因素,表彰奖励“高校优秀教师”是浙江省政府着眼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他殷切希望全省高校广大教师要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弘扬师德,关爱学生;努力钻研,开拓创新;联系实际,教学相长。

为表彰在高等教育中贡献突出的教师,引导广大教师切实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2012年起我省设立“高校优秀教师奖”,今后每两年评定一次,由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组织实施。 (人事处  周纪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