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2/03/06浏览量:545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2〕3号)精神,学校组织开展对2007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与对象

这次综合考核评估的范围与对象是:2007年度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上述培养人员中,2007年后已入选第一、二层次,调离浙江省或调离专业技术岗位已满3年的,不列入这次综合考评范围。

二、考评内容与要求

综合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素质、知识结构、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四个方面。
基本要求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恪守科学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入选后较好地完成培养计划,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在科学技术、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较大成绩和贡献,其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达到领先水平。

通过综合考评,符合上述要求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颁发“浙江省151人才证书”。

三、考评程序

综合考核评估按照个人总结、所在单位评价、各地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议,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批准并颁发证书的方式进行。

(一)列入综合考核评估范围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需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
(二)各地人力社保部门、省直和中央部属有关单位组织有关专家对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评议,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意见后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三)经联席会议审定,符合综合考评要求条件人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文公布,并颁发证书。

四、报送材料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2份,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各部门须对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盖章,按填写顺序排列);
请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312),并将电子版材料发往OA系统陈明邮箱,咨询电话:8015033。

附件:

1.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综合考评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2.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综合考评登记表.doc

3.附件3.衢州学院2007年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doc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