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2/03/06浏览量:889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2〕1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创新性理论成果,或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重要发明创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的科研人员;具有战略思维、善于管理、市场运作能力较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重要研究成果,丰富和完善学科理论,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专家学者,以及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青年优秀人才。

二、选拔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领先水平。
(三)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一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受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三、名额及资助标准

2012年度共选拔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250名,其中第一层次50名、第二层次200名,分别由省财政资助每人8万元、4万元。

四、推荐要求

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本部门培养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第一层次人选一般从已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中产生。

五、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表式见附件1,用标准A3纸打印);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4份(表式见附件2,一律用标准A4纸打印),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须单独装订成册,按填写顺序排列),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专利证书,以及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业绩的其它材料复印件。各部门认真审核并盖章。

请各部门于3月15日前将申报者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312),并将电子版材料发往OA系统陈明邮箱,咨询电话:8015033。

附件:
1.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2.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登记表.doc

人事处
二○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