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1/11/21浏览量:462

 

  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将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申请人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教师。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标相关材料。

2.请各部门于11月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312),并将电子版材料发往OA系统陈明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015033。

附件:1.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doc

2.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doc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