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培养造就大批优秀青年人才,根据《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实施方案》,现将做好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首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申请人应为具有中国国籍,在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的青年教师。申请者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
2.申报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3.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4.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专业成就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二、支持措施
对入选计划的青年人才给予经费支持,自然科学领域120-240万元,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30-60万元,3年为一个支持周期。具体支持标准和划拨方式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核定。支持资金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中央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对入选者的后续支持、跟踪培养和考核管理等政策措施。
三、申报要求
1.申报者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自然科学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附件1),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附件材料包括1-3篇代表性论文全文、2006年以来发表论文的首页及其引用情况的检索证明、国内外获得的发明专利与奖项、国际学术组织或刊物任职证明和其他标相关材料。
2.请各部门于11月24日前将申报书(一式2份)、附件材料、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等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312),并将电子版材料发往OA系统陈明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咨询电话:8015033。
人事处
2011-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