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衢市人劳专[2011]106号),学校决定开展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现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富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市115人才、拔尖人才,或本行业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
二、选拔名额及资助方式
2011年度全市选拔推荐省151第三层次培养人员20名。省里将对入选人员进行择优资助,获资助对象每人资助3万元。
三、选拔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一)《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
(二)《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一式2份),佐证材料复印件1套(要求不超过20页),各部门认真审核盖章;
(三)下载安装“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申报软件”(附件3),使用申报软件生成的电子文件(*.mdb)1份,申报对象姓名作为文件名。
请各部门于5月13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行政楼312),并将电子版材料(含“*.mdb”电子文件)发往OA系统陈明邮箱,咨询电话:8015033。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xls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11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