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1/04/08浏览量:556

 
各学院、部门(单位):
      根据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201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衢市人劳考[2011]88号)文件精神,现将在全校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201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参加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评审(含转评、兼评)的全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方式
      培训内容:《科学素养和科研方法简明读本》、《可爱的家乡―衢州》。
      培训方式:个人自学为主,面授辅导为辅。
      三、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将进行相应的考核,考核结果将登记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并在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
      四、培训费用和缴费方式
      1.培训费用:120元/人(含资料费)。
      2.缴费方式:开户银行:衢州市工行,帐户名称:衢州市考试培训中心,帐号:1209 2100 2920 1192 159。
      由个人到所在银行缴纳相应费用,并将缴费回执单由部门汇总上交人事处。
      五、考试时间和地点
      另行通知。
      六、上报要求
      1.本人填写《衢州市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考试报名表》(附件1)一式1份。
      2.银行缴费回执单一份  。
      3.《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已取得此证书人员需上交)。
      4.部门汇总《衢州市2011年继续教育公需课培训人员名单表》(附件2)一式1份(并附电子稿)。
      请各部门将上述材料于4月14日前汇总交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电子稿发至OA系统陈明邮箱)。
      七、其他
      1.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的培训及考试由衢州市考试培训中心统一组织开展,考试合格者由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统一注册登记发证。
      2.公需科目培训作为职称初定、评审(含转评、兼评)的必备条件,对未参加2011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及考试或参加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201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的初定、评审(含转评、兼评)。
 
 
                                                                                                                         人事处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