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办外〔2011〕1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当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如有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请各部门于3月11日前将附件2表格送至人事处师资管理科,电子稿发往OA系统葛林波处,联系电话:8015033。
附件:附件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zip
附件2:___学院申报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人员一览表.xls
人事处
二○一一年三月二日